吸煙不僅危害健康,還極易引起火災。據(jù)報道,全世界所有火災中有 20%系由吸煙引起的,并由此導致每年有2300多人死亡、500人受傷。在我們的生活中,常見的可燃物自燃點都很低,如紙張、棉、麻及其織物等,其燃點大都在200℃至300℃。而一支香煙延續(xù)燃燒10分鐘左右;丟棄的煙頭根據(jù)長短延續(xù)燃1—4分鐘;煙頭表面溫度200—300℃;燃著的香煙中心溫度可達700—800℃。香煙點燃后的溫度比起這些固體可燃物的燃點溫度高出2~3倍。因此,未熄滅的煙頭足以引起固體可燃物和易燃液體、氣體著火。
【吸煙引發(fā)火災的十種情形】 1、躺在床上或沙發(fā)上吸煙 2、隨手亂丟煙頭 3、維修、清洗機件時吸煙 4、叼著香煙尋物,煙灰掉在可燃物上 5、亂磕煙灰引起火災 6、把未熄滅的煙頭塞進口袋 7、使用打火機不當 8、在嚴禁用火的地方吸煙 9、把點燃的香煙隨手放在可燃物上 10、醉酒后吸煙
根據(jù)《消防法》第64條第2項的規(guī)定,過失引起火災的,尚不構成犯罪的,對直接責任人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。
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,導致火災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根據(jù)《刑法》第115條第2款的規(guī)定,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失火罪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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